服务条款

面向全球采购商的出口贸易条款、订单执行规范与原厂质保标准说明

最后更新:2024年12月15日

本条款适用于通过特来斯克(TRELISK)开展的询价报价、样品试单、订货合同与出运交付服务。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外贸购销合同具备优先效力。

关于特来斯克

特来斯克(TRELISK)是中国工贸一体的电动三轮车制造商与出口商,自有制造工厂位于江苏徐州。我们拥有20余年三轮车制造积淀,专注于货运、皮卡、客运三轮车及原厂零配件的全球供应。

产品和服务

产品与服务包括:

  • 货运电动三轮车
  • 皮卡电动三轮车
  • 客运电动三轮车
  • 电动三轮车配件
  • 定制制造服务 (OEM/ODM)

订单和付款条款

最小订购量 (MOQ)

MOQ 视型号与定制而定,请联系我们确认。

付款条款

支持电汇、信用证等方式。常规条款:30%定金,发货前付清。

运输和交付

我们基于国际商会《通则 2020》(Incoterms 2020)规范支持 FOB、CIF、CFR 及特定港口 DDP 出口。生产排产交期通常在定金到账并确认技术图纸后 15-30 天。

我们执行出口级钢架铁托盘或木箱防护包装,提供完整的集装箱装柜验视照片与视频,并持续跟踪海运船期动态至目的港。

质量保证和保修

质保:主要部件12个月,易损件6个月,覆盖制造缺陷。

生产多环节检验,可按需提供报告。

知识产权

产品、设计、商标等知识产权归我们所有,除非另有书面约定。

责任限制

责任限于产品购买价,不承担间接或后果性损害。

客户需正确使用维护并遵守当地法规。

适用法律和争议

适用中国法律,争议先协商,后提交CIETAC仲裁。

条款变更

我们可能更新条款,重大变更会公告,继续使用视为接受。